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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潘海春来我校 督导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简讯27)

2013年11月20日 10:45:43 访问量:874

互助一中教育信息

第二十七期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编          20131120

 

县委常委、副县长潘海春来我校

督导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1119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潘海春带领督导组来我校就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首先向我校有关领导首先询问了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的认识和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再以明查的形式听取了副书记仲万奎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座谈交流。潘县长肯定了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我校领导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认识到位,汇报详细,将先进区创建工作和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结合,开展一系列工作,具有较强实效性和现实意义,同时提出,先进区创建工作要渗透学校方方面面,如师生精神面貌、办公环境卫生等。潘县长指出,要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先进区创建的意义,把工作做细做实。

我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主要是根据“七个结合”抓好“七项活动”。“七个”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与德育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与创建“平安校园”结合;与“扶贫帮困”、关注学生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七项活动”:抓组织领导,确保领导、人员、机构、方案四落实;抓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到位;抓发展,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抓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抓教育行风建设,使教风、校风进一步改进;抓党组织建设,努力创建先进党组织;抓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民族团结歌咏比赛、演讲活动。


本期发:各处室、年级部、学科部

报: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局、团县委、广电局、司法局

送:本校各校长,存档。               (网络传输)

签发:刘新才          校编:兰文斌          打印:兰文斌
编辑:兰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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