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一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是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组员由网络监管员和信息老师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未经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除校园网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校园网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其它服务器、工作站。
6.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7.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络安全负责人。校园网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学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管理员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信息发布。
9.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网络设备,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如发现学校网站有不良信息应及时上报。
10.校园网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11.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破坏、盗用网络中的信息资源,不得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不得进行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12.对校园网站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3.合理配置系统安全,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与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4.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15.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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