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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一中教师学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2009年12月17日 08:59:04 来源: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访问量:656

互助一中教师学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互助县中小学管理办法》和《互助一中教师教学常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地考核教师学期工作量和教职工年度职务档次。

A、(工作态度、师德修养、遵纪守法):(10分)

1、(3分):按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集会记基础分3分,除正常请假外,各类会议、集会原则上不准请假、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分,会议请假一次扣0.1分,迟到、早退累计四次计一次旷会。此项允许出现负值。

 2、(2分):政治学习笔记、法律笔记不全者扣0.5—1分,无政治笔记、法律笔记者扣2分(高三年级高考科目的教师计2分)。

3、(2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学校发现扣1分,造成后果者扣2分。

4、(3分)工作态度及工作量:依照学校核定的工作量标准,满工作量者记3分。周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3分;不足工作量,每少一节扣0.3分。因学校未安排满工作量者不扣分,工作量不足者学校可安排其他工作,若不接受工作安排的,周工作量每少一节扣1分。临时代课超工作量者,学期累计每超五节加0.1分,不足五节者不加分。凡教职工不接受临时性工作的每次扣1分。

5、有损于学校荣誉和破坏学校团结的言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6、任课教师、班主任私自征订教辅资料或有乱收费现象的,一经发现扣3分。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2分。

8、擅自将学生停课或课堂上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9、因教师本人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3分。

10、对学生严重违纪情况故意隐瞒不报的,经查实后每次扣2分。

11、不经过学校,私自安插或驱赶学生的,一经核实每人次扣3分。

(25分)

   1.工作出勤(15分):

    (1)考勤(10分):旷职一天扣3分;事假1—5天每天扣0.1分,6—10 天每天扣0.2分,1l—20天每天扣0.25分,21天以上每天扣0.3分;病假相对于事假减半计分,以住院治疗证明为准,扣完为止。周六和节假日补课时,请假不纳入学期量化考核和现行考勤制度,请假一天扣福利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福利津贴16元。

    (2)坐班、签到、值班(5分):学校或教务处抽查一次不在岗或一次不签到扣 0.1分,上班时间玩游戏或上网聊天者,—次扣0.5分,学校安排的各类值班迟到一次扣0.1分,缺一次扣0.2分。此项允许出现负值。

    2.教学出勤(10分)

    (1)上课、自习辅导(8分):符合学校要求,记基础分8分。旷课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早退、中途退出、会客、接听电话每次扣0.2分,迟到或离开课堂10分钟以上按旷课一节对待。课堂(包括自习课)秩序混乱,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0.5分。此项允许出现负值。

(2)学科业务会议 (2分):按学校要求参加业务学习、集体备课记基础分2分。除正常请假外,业务学习等原则上不准请假,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一次扣0.2分;请假—次扣0.1 分。允许出现负值。

   (35分):按专任教师(文化课,体音美、信息课),教学辅助人员两类分别考核。

    专任教师考核:

    一、教研活动、业务自修(8分):

    1.计划、总结(2分):计划、总结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要求上交有关部门记2分,不按时上交者每篇扣0.3分,缺一篇扣1分。

    2.听、评课活动(3分):按学校要求参加学校和学科部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并做好记录,达到要求的记基础分3分。每缺听、评课一次扣0.3分,请假一次扣0.1分,以教务处点名为准。每学期学科主任听课16节,年级教研组长12节,普通教师听课10节,青年教师(五年以内)听课16节(10人以内的学科部,学科部主任听课8节,普通教师听课6节,青年教师听课10节)。以听课记录为准,缺一次记录扣0.3分。此项允许出现负值。

    3.坚持业务自修,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分)。此项依据业务自修材料(业务笔记、研做的高考试题、研做的课本上的习题)的检查结果,分三档记分:一档3分,二档2.5分,三档2分。无自修笔记者记零分(高三年级高考科目的教师记3分)。

   二、教学常规(27分)

   (一)备课(8分):按照学校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分三档计分:一档8分(30%),二档7.8分(50%),三档7.6分(20%)。发现抄袭他人教案,每课时双方均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无教案授课每课时扣1分,期中期末检查时所缺教案按无教案对待,扣完为止。

(二)授课:(9分)

    1.说课(2分):授课教师在上课前或上课后的说课由学科部全体教师打分,然后求出平均值分三档计分:一档(30%)计2分,二档(50%)计1.8分,三档(20%)计1.6分。

    2.听课(5分):学科部全体教师对授课教师听课后在评课的基础上依据《互助一中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打分,然后求出平均值分三档计分。一档(30%)计5分,二档(50%)计4.8分,三档(20%)计4.6分。

    3.学生评价(2分):依据学生民意调查结果分三档计分:一档(30%)计2分,二档(50%)计1.9分,三档(20%)计1.8分。

    注:第一、二项由学科主任负责考核,结果交教务处。

(三)作业批改(6分)

    1.学生交作业本(2分):学生交作业率98%以上记2分,95%—98%记 1.5分,90—95%记1分,90%以下不记分(正常请假者除外)。

    2.作业书面整洁(1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0.1—0.5分。

    3.按时批阅发放(2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0.1—0.5分。

    4.批阅次数(1分):符合学校规定次数计1分:完不成批阅次数,少一次扣0.2分,少四次以上此项不得分。

    (四)考试(4分):按学校要求完成监考、评卷、登分等工作记4分。监考、评卷、登分等工作违纪,被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五)其他:凡不组织眼保健操,不交作业反馈表、学生辅导计划登记表的,每次扣0.2分。不评价教室日志的,每次扣0.1分。

    教学辅助人员考核:

    1、办公室负责人将本处室全部人员按30%、50%、20%的比例确定为一档、二档、三档。

    2、考核小组将全校专任教师“能”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30%、50%、20%的比例划分为三个段,分别计算出三个段内任课教师“能”的平均分。此三个均分分别是教学辅助人员一档、二档、三档的基础分。

    3、学校行政委员会参照三个基础分,给教学辅助人员上下浮动打出“能”的考核分。

   (30分) :按文化课教师,体音美、信息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三类分别考核。

    文化课教师考核:

   以《互助一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为依据进行考核。

    体音美、信息课教师考核:

1、学科部主任将本学科部全体教师按30%、50%、20%的比例拟定为一档、二档、三档,跟蹲点领导协商后报学校行政委员会审定。

     2、考核小组将全校文化课教师“绩”的得分从高到底排序,按30%、50%、20%的比例划分为三个段,分别计算出三个段内任课教师“绩”的平均分。此三个均分分别是教学辅助人员一档、二档、三档的基础分。

    3、学校行政委员会参照三个基础分,给体音美、信息课教师上下浮动打出“绩”的考核分。

    教学辅助人员考核:

    1、学校行政委员会将各处室教学辅助人员按30%、50%、20%的比例确定为一档、二档、三档。

    2、考核小组将全校文化课教师“绩”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30%、50%、20%划分为三个段,分别计算出三个段内文化课教师“绩”的平均分,此三个均分分别是教学辅助人员一档、二档、三档的基础分。

3、学校行政委员会参照三个基础分,给教学辅助人员上下浮动打出“绩”的考核分。

    奖罚

   1.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教育教学奖项,按国家、省、地、县、校级奖依次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1分(只取最高一项奖)。

   2、凡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按国家级加5分、4分、3分,省级加4分、3分、1分,地区级加3分、2分、1分,县级加2分、1分、0.5分,校级加1分、0.5分、0.25分 (只取最高一项奖)。

    3、凡在中文核心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计0.5分;在增刊、论文集、校报发表论文一篇计0.1分;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国家、省、地、县、校级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0.2分、0.1分。(只取最高一项奖)

   4.经学科部推荐,由教务处组织全校教师听课的示范课、观摩课给承担者加0.5分。

   5、工作出勤、教学出勤考核中无扣分者,每学期记学校全勤奖一次,加1分。

   6、因各种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含工作失误)者,依次按国家、省、地、县、校级分别扣6分、5分、4分、3分、2分,并且在学期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F、兼职加分

    (1)、担任年级部主任,依德育处考核结果分三档依此加0.6分、0.4分、0.2分。

    (2)、担任学科主任,依学科部考核结果分三档依此加0.6分、0.4分、0.2分。(一档三名,二档五名,三档三名)

    (3)、担任年级学科教研组组长,依同年级各学科的考核结果分三档依此加0.6分、0.4分、0.2分。(一档五名,二档十名,三档五名)

    (4)、担任班主任,依本年级班级考核结果分三档依此加0.6分、0.4分、0.2分。(同年级取一档六名,二档十名,三档四名)

   

注:

1、本办法考核结果是教师学期评优的依据,是年终职务考核的依据。

2、本办法考核结果是教师竞争上岗的依据。

    3、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行政委员会。

    4、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互助 一 中

                                              2009年11月30日

编辑:李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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